异地生育备案
深圳生育保险异地生孩子需要备案吗?
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可以提前办理备案,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后,备案后拿着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医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可以实现异地生育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仍需先行支付后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
办理人群:
在广东省内深圳市外工作或居住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
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上一个月的职工生育缴费已到账。
温馨提示:
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费用的次月起,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备案须知
备案须知:
(1)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需在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
(2)目前只办理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
(3)当前有效的基本医疗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与生育备案为同一个地市的,生育备案可直接办理;不同地市的,需撤销基本医疗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
(4)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备案至就医所在地。
(5)备案有效期为业务提交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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