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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结婚户口迁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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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5: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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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投靠配偶入户要求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申请流程等内容见正文。

申请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要求凡以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的,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驻深机构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可使用“粤居码”替代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可使用“粤居码”替代身份证。

三、结婚证

申请人《结婚证》

四、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

可使用“粤居码”替代身份证。

五、随迁子女亲子亲属关系证明

1、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2、与被投靠人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六、其他特殊情况

1.随迁人属与前任配偶生育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能体现抚养权属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①子女抚养权属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②抚养权属方到场签署《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③抚养权属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2.随迁人属非婚生育的,还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情况说明》。随父迁户的还需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3.随迁人属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还需提供学籍证明。


申请流程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管理要求,不具备全程网办(零跑动)的条件,请到公安户政窗口力理。申请人可先选择网办入口操作,不符合全程网办(零跑动)的条件再预约到窗口办理。

深圳公安政务服务页面:【点击此处进入

1、通过上方入口进入深圳公安【政务服务】页面,点击【户籍迁入】进入深圳户籍迁入申请入口,选择【市外迁入-投靠配偶】



2、阅读办理须知

3、根据系统步骤

申领资格校验——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信息

符合网上办理条件的可以网上申办,不符合直接网办的居民需要准备好材料预约到前台办理。

温馨提示

(一)由请材料要求。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译本。

(二)材料复印要求。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张竖向复印。家庭户口簿须同时复印户口簿扉页、当事人页;集体户口第只复印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页: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在同一纸上复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结(离)婚证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当事人信息页和证号印制页。

深圳户政咨询电话:0755-844650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随迁】可获深圳随迁入户申请入口、现场预约入口、子女/夫妻/父母随迁办理指南、申请所需材料、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