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共计815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富通集团·跃芽城市青年社区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澜路17号的富通海智科技园2号楼,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厂房配套宿舍。本次配租一房101套(约25~28㎡),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1.5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4.38元/平方米·月;
其他费用:水费6元/吨;电费0.7元/度;热水费40元/吨(不可自行加装电热水器);无燃气;停车费300元/月。
(二)兴亿时尚公寓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浪静路3号卡尔丹顿时尚创意产业园内,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厂房配套宿舍。本次配租432套,包括一房429套(约28~57㎡)、两房3套(约70-77㎡),预计于2022年9月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两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8~57㎡的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16.9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9元/平方米·月;
其他费用:电费按照民用电收费标准收取;水费6元/吨;无燃气;停车费250元/月。
(三)怡悦青年社区·望桐湾公寓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社区新田村264号A、B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36套,包括小一房33套(约16~39㎡)、大一房2套(约61㎡)、两房1套(约76㎡),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6~39㎡的小一房,两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1㎡的大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A栋(带家具家电)为26.8元/月·平方米、B栋(不带家具家电)为23.5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费、电费按照民用水电收费标准收取;无燃气。
(四)梧桐国际公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1888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34套,包括小一房27套(约38~46㎡)、大一房7套(约58~61㎡),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8~46㎡的小一房,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7.9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2.8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电费按照民收费标准收取;燃气5.25元/立方。
(五)天健·布吉亲蜜家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锦龙路344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15套,包括小一房14套(约40~43㎡)、大一房1套(约49㎡),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0~43㎡的小一房,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35.32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LOFT户型每间150元/月,其他户型每间100元/月;
电费:0.7018元/度,水费:6元/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物业电费公摊:按实际公摊收费。
(六)天健·横岗天然慧谷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天然慧谷产业园,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11套,包括单间5套(约25㎡)、一房2套(约57㎡)、两房4套(约68㎡),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5㎡的单间,两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7㎡的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19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88元/月·平方米;
电费:0.7018元/度、水费:5.24元/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七)朗华泊寓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朗华泊寓A座,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房源35套,包括单间17套(约27~36㎡)、LOFT户型16套(约45~50㎡)、两房一厅2套(约43㎡),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约27~36㎡的单间,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3.5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单间150元/月,LOFT户型及两房户型200元/月;
电费:0.7元/度,水费:5.09元/吨。
(八)大悦乐邑福海片区公寓
该项目位于大洋第一生活区1、2、3栋,大洋第二生活区5、6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一房125套(约33-46㎡),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2.38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2.7元/月·平方米(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其他费用:电费0.7元/度,水费6元/吨,未通燃气。
(九)锦华发工业园宿舍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清泉路金华发工业园宿舍8栋、9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供应21套,其中单间20套(约34-46㎡)、一房1套(约69㎡),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约34-46㎡的单间,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4.2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5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热水费:40元/吨;
其他费用:电0.7元/度,水费按工业用水标准收取;无燃气。
(十)湾涛时代公馆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清吉路60号B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供应5套,其中一房4套(约53-56㎡),两房1套(约92㎡)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两人及三人家庭可配租建筑面积约53-56㎡的一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7.9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标准:6元/月·平方米(含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摊电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水、电、燃气费按民用标准收取。
注:
1.上述项目含已腾退再次供应、已供应未签约房源,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2.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4.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5.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选房名单及排位
现根据《认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815位的815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816~1630位的815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1631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点此进入官方通告查看。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
选房签约
(一)选房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所有项目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其认租项目有其对应标准房源而最终未选房的,视为一次弃选,房源选完即止。
点此查看【线上选房简要操作指引】
(二)选房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选房家庭可提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
选房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14日(含周六、日),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 |||||
正式选房日期 | 时间段 | 场次 | 时段 | 选房排位号 | 队列类别 |
2022年8月30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名-第80名 | 入围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名-第8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81名-第180名 | 入围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81名-第18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8月31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81名-第260名 | 入围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81名-第26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261名-第360名 | 入围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261名-第36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1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361名-第440名 | 入围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361名-第44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441名-第540名 | 入围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441名-第54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2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541名-第620名 | 入围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541名-第62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621名-第720名 | 入围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621名-第72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3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721名-第800名 | 入围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721名-第80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801名-第900名 | 入围、候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801名-第90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4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901名-第980名 | 候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901名-第98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981名-第1080名 | 候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981名-第108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5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081名-第1160名 | 候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081名-第116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1161名-第1260名 | 候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1161名-第126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6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261名-第1340名 | 候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261名-第134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1341名-第1440名 | 候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1341名-第144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7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441名-第1520名 | 候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441名-第152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1521名-第1620名 | 候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1521名-第162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8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621名-第1700名 | 候补、递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621名-第170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1701名-第1800名 | 递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1701名-第180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9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801名-第1880名 | 递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801名-第188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1881名-第1980名 | 递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1881名-第198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10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1981名-第2060名 | 递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1981名-第206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2061名-第2160名 | 递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2061名-第216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11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2161名-第2240名 | 递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2161名-第224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2241名-第2340名 | 递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2241名-第234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12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2341名-第2420名 | 递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2341名-第242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2421名-第2520名 | 递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2421名-第252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13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2521名-第2600名 | 递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2521名-第260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2601名-第2700名 | 递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2601名-第2700名 (未选房补选) | |||
2022年9月14日 | 上午 | 上午场 | 08:30-12:30 | 第2701名-第2780名 | 递补 |
未选房补选场 | 13:00-15:00 | 第2701名-第2780名 (未选房补选) | |||
下午 | 下午场 | 15:00-20:00 | 第2781名-第2850名 | 递补 | |
未选房补选场 | 20:30-22:30 | 第2781名-第2850名 (未选房补选) | |||
注:1.因特殊原因,个别选房场次时段将会发生变动,具体以线上选房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选房家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系统登录信息,并按照所在场次选房时间安排依次进行选房。3.选房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去签约”的,可在所在补选场次开始前申请一次补选。 |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22185615、0755-2566676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姜工18825289051、钟工17620315537(工作时间:9:00-21:00)。
(三)选房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主申请人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书点此查看,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或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线上选房签约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各选房家庭书面委托书递交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对应正式选房日期前一日18:00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本项目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签约期限以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承租房源续签且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2.办理入住
选房家庭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预约办理线下入住。其中,现房房源可即时预约办理入住,期房房源的办理入住时间以项目方后续通知为准。
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一是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二是已经轮候、选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二)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30分钟签约时限内完成线上租赁合同签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其所选住房纳入下一场次待选房源。
(三)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登录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租房线上选房系统查看。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八)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罗湖公租房】可获罗湖公租房最新房源信息、本批次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选房时间、选房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