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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后,参保人可享受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先行支付后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

备案入口就流程

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入口:

深圳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

备案操作流程:

1、点击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2、点击【生育保险】—【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


3、阅读备案要求提示,然后点击【已阅知】后进入备案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

备案须知

(1)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需在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

(2) 目前只办理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

(3) 当前有效的基本医疗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与生育备案为同一个地市的,生育备案可直接办理;不同地市的,需撤销基本医疗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

(4) 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备案至就医所在地。

(5) 备案有效期为业务提交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6) 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后,参保人可享受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先行支付后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保险报销入口及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