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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2年第1批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选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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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14: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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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租房选房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至15日9:30—12:00,14:30—16:00,16:30—18:00。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见文中选房排期表。

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186户。现根据《配租通告》,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

第一序位为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二序位为户籍轮候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家庭,在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完毕后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点此进入官网查看选房名单及排位

选房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至15日9:30—12:00,14:30—16:00,16:30—18:00。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见选房排期表。

请各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严格按照所在场次,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选房排期表
日期场次时段选房排位号备注
2022年8月13日第一场09:30-12:00第1名至第20名 
第二场14:30-16:00第21名至第40名 
第三场16:30-18:00第41名至第60名 
2022年8月14日第一场09:30-12:00第61名至第80名 
第二场14:30-16:00第81名至第100名 
第三场16:30-18:00第101名至第120名 
2022年8月15日第一场10:00-12:00第121名至第140名 
第二场14:30-16:00第141名至第160名 
第三场16:30-18:00第161名至第186名 
说明:
1、请选房家庭提前半个小时签到。
2、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号顺序依次选房,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选完即止。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安排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建设局。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所需证件和资料

注:申请人本人前来签约请携带1、4、5项资料;委托办理请携带以下全部资料。

序号

所需证件及资料

形式及份数

用途

1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1份)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2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验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时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范本附后。

3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收原件1份)

4

申请人本人在深圳开户的中国四大银行的银行卡,须预存足够金额支付押金(所选房源的3个月租金),不可刷信用卡。

验原件

收复印件(1份)

借记卡复印件用于办理租金托收。

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5

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

原件(1份)

以借记卡用作租金托收账户时须同时提供。

选房流程、选房注意事项

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必须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根据指示标识排队等候(间隔不小于1米),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须登录“深i您”微信小程序,实名登记并出示健康码,经测温合格后可进场等候签到。签到后,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等待叫号。

2、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三次),选房者在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3、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者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会按排位顺序呼叫下一位预选房者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即完成选房。

选房注意事项:

1、申请人(家庭)应做好选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议选择多套住房作为目标,密切留意现场的叫号信息和房源信息,已被选走的房号切勿作为备选房号,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2、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3、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选房,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点此获取);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点此获取),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4、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限定1人进入选房现场。

5、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6、关于如何视为放弃选房。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6、当日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公布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签约入住注意事项

签约注意事项

1、因个人原因,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

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选房当日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点此获取)

2、因受疫情影响存在被隔离的情形无法亲自到现场选房的:

(1)可书面委托第三方前来选房,需携带资料: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主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银行卡(深圳本地的借记卡)原件或复印件。(点此获取)

(2)签到前,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连线,与主申请人核实委托事项是否属实,并且全程录像。核实无误后,工作人员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入住注意事项

1、入住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预约。

2、入住手续可由申请人或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办理。

3、办理入住时,首月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燃气、有线电视等业务费按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4、办完入住手续后即可领取钥匙。

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人群聚集,本次选房仅允许1人进入选房现场。

2、交通提示:因车位有限,请选房家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可乘坐M200路、M210路、M358路、M400路、M473路、M483路、M484路、高峰专线72路、高峰专线8路、机场10线至甲岸路口公交站下。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办理大厅

咨询电话:85901800

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保持个人间距,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如参加人员在21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须授权委托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合格家庭每户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主申请人情况特殊,需家人陪同除外。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选房结果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公示。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签约完成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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