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一)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
(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三)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四)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
(也就是,满足条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6万元。)
另外: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以下称二手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网签备案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除应符合上述公积金贷款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二)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三)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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