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认租名单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规定,认租申请于2022年7月14日结束,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提交申请的认租家庭的认租资格进行了核查。现将合格认租名单公示如下:
一、合格认租名单
经核查,本次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134户(点此查看)。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共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2022年8月2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的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因受疫情管控无法到现场的,请在公示期内致电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登记情况并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弃租申请
本次配租房源为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汇裕名都花园、春笋楼五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温馨提示点此查看。
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因受疫情管控无法到现场的,请在公示期内致电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登记情况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重要提示
(一)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电话:0755-83818559。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