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续约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8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续约工作,现将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续约对象
本次续约资格核查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风清林苑、坪达雅园的承租家庭。
二、续约基准租金标准
风清林苑26.93元/月·平方米,坪达雅园13.47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三、续约资格核查情况
本次续约资格核查家庭共453户,经审核404户家庭符合续约条件(详见附件1);49户家庭不符合续约条件(详见附件2)。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四、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轮候配租栏目(http://www.lg.gov.cn/bmzz/zjj/zfbz/lhpz/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二)承租人在租住期间未违反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关欠缴租金的约定;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六、异议处理
续约家庭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承租人或委托公租房已登记的成年家庭成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向我局书面申请复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集中续约通知中一并公示。
复议受理地址:龙岗区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室)。受理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上述网站公示最终续约名单。
附件: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