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保缓缴政策
适用范围
参保状态正常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可缓缴险种
养老保险
特别提示:不包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缓缴费款结清
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最晚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结清。如在2023年结清,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办理流程
参保状态正常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缓缴申请。
办理入口:
深圳市社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
办理流程:
1、登陆深圳市社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
2、选择“缴费退费管理”
3、选择“灵活就业申请2020养老保险缓缴”在线办理,或前往各社保服务窗口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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