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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公租房认租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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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2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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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次审核合格认租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共128户,合格名单见正文。

认租合格名单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2年5月20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2年度第一批)》(以下简称《通告》),并于2022年5月30日完成认租申请受理工作。经核查,本批次审核合格认租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共128户(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一)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将于发布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二)如需放弃本次认租,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网上放弃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8:00),或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了撤销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

三、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的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659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通告。

附件: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第一批次)合格认租家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