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概况
2022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房源明细表 | |||||
总套数 | 小区名称 | 项目位置 | 房型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数 |
658 | 勤诚达正大城花园 | 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光侨路与长升路交会处 | 三房二厅 | 90 | 25 |
宏发天汇城一期 | 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与长春路交会处 | 二房二厅 | 60 | 25 | |
红坳公共住房项目 | 光明区凤凰街道长明公路旁 | 单房 | 35 | 125 | |
二房二厅 | 65 | 6 | |||
三房二厅 | 85 | 50 | |||
新地中央花园 |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河心南路交会处 | 单房 | 35 | 1 | |
一房一厅 | 50 | 1 | |||
宏发上域花园 | 光明区公明街道民生路与华发路交会处 | 一房一厅 | 55 | 8 | |
峰荟花园 | 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南侧、深阳路以东、振发路以西 | 单房 | 35 | 1 | |
一房一厅 | 50 | 4 | |||
宏发嘉域二期 | 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以南、福前路以北、马田路以西 | 二房一厅 | 60 | 4 | |
绿地新都会 |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东周一街交会处 | 单房 | 38 | 192 | |
二房二厅 | 68 | 188 | |||
三房二厅 | 87 | 28 | |||
小计 | 35平方米左右 | 319 | |||
50平方米左右 | 13 | ||||
65平方米左右 | 223 | ||||
70平方米及以上 | 103 | ||||
备注:上述“3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35、38平方米的房源;“50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50、55平方米的房源;“6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60、65、68平方米的房源;“70平方米及以上”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85、87、90平方米的房源。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
配租方案
(一)配租对象
2022年6月2日前(含当日)取得光明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
(二)配租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项目情况,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或5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三至四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所有房源。
在册轮候人(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费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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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按照户籍轮候人(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认租人(家庭)(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人(家庭)(第二序位)及递补认租人(家庭)(第三序位)。其中:
(一)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人证;
(二)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经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为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四)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五)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成年孤儿的申请人;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60周岁以上,或者申请人为60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单身居民;
(七)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八)属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或者深圳市文明市民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九)经国家、省政府(或者国家部委)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劳动模范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或者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入围名单中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同时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时间前须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证明材料。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光明区在册轮候人(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ttp://zjj.sz.gov.cn/”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00至2022年9月7日18:00。2022年9月7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政策咨询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6楼602室。咨询电话:0755-29102063。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三)公布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上述入围、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签订租赁合同、押金及租金收取及日常管理,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其他事项说明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通告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选房过程中,认租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由选房名单内排位在后的其他认租申请人依次递补。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四)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次配租不安排现场看房。将采用房型平面图及室内实景视频(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形式供认租申请人参考(详见附件)。
(七)红坳公共住房项目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入住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申请人(家庭)结合实际需求谨慎选择。项目临近赣深高铁、广深港高铁和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存在一定噪音、震动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谨慎选择。
绿地新都会入住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申请人(家庭)结合实际需求谨慎选择。项目紧邻6号线“光明大街”站且周边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存在一定程度噪音、粉尘、震动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谨慎选择。
勤诚达正大城花园周边有建设工地,存在一定程度噪音、粉尘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谨慎选择。
(八)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光明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本次供应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申请人(家庭)谨慎选择。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建议有学位、落户、停车位等需求的申请人(家庭)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以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九)除绿地新都会、红坳公共住房项目外,其余供应房源属已腾退再次供应、已供应未签约房源,具体房源装修情况以实际为准。
(十)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统筹分配。
(十一)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光明公租房】可获取光明区公租房配租对象、配租条件、配租流程及认租入口、看房视频及户型图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