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以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深圳市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领域)调整如下:
一、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对2021年7月1日(含当天)之后的专利申请相关行为或服务,以及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不再予以支持。我委及服务机构不得再支持涉及上述行为或服务的创新券申请、使用和兑现。
二、延长2021年发放创新券(《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科技创新券发放名单及额度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21〕156号)的有效期半年。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该批次创新券已经用于涉及专利申请相关行为或服务的,相应额度将统一恢复。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27/content_5583088.htm)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咨询电话:86329860,8632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