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看: 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二)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七)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八)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请各申请人在配租过程中主动配合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鹏公租房】可获大鹏新区本批次公租房房源信息、认租入口、配租对象、配租程序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