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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2年度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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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1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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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重大项目的研究经验;具有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的专业人才和团队。具体申请材料等内容见正文。

申请指南

2022年度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申请指南

一、 申报内容

2022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

二、 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市监规〔2019〕10号。

三、 资助数量

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对要求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发布申请指南,每年评选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不超过100万元。经研究,我局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部署,拟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项目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方向详见2022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清单。

四、 申请条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具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重大项目的研究经验;

3.具有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的专业人才和团队。

五、 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六、 申报说明

(一)项目主题

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研究,2022年开展2个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具体参照2022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清单。

(二)项目方向

2022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方向分别为

专利代理机构全息画像研究及系统建设项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高地建设项目。

1.专利代理机构全息画像研究及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科学整合专利代理信息,配合国家、省局要求全面落实专利代理行业监管,实现监管机制能力全面提升。

2.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高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举办此次论坛搭建国际平台,为深圳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新领域新业态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提供渠道,同时也为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主体了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提供新途径。

(三)项目要求

1.有关项目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考核标准及进度安排等工作要求推进实施。

2.同一申请人可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七、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1.企业申请人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将由系统后台进行信息核实。

非企业申请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

件(pdf格式)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申请人名称等事项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申请人无须额外提交证明,非企业申请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文件,提交形式为原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申请人自行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模版)、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委托代办机构共同出具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模版)、代办机构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代办机构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和代办机构双方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 申请人类型为企业时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并加盖清晰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

4. 申请人需将上述1至3项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上传至系统。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同类型项目经验及业绩情况的相关材料

1.同类型项目经验及业绩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承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重大项目的立项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项目研究报告、结题报告、成果验收情况等,上述材料应当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并形成统一PDF格式文档提交。

2.提供证明材料为PDF格式文档,存在多份证明文件,应当分别形成多份PDF格式文档,汇总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后上传申报系统。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同类型项目经验及业绩情况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同类型项目经验及业绩情况”。

(四)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能力相关材料

1.参照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列表模板并按要求填写,人员能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列表、并提供对应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明、专业资格职称(如有)、近3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知识产权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交形式为原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上述材料请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档,并以该

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命名,文件名示例:张三123456789123456789。上述多份PDF格式文档及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列表汇总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后上传申报系统。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能力相关材料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能力相关材料”。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过往承接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或者市级知识产权领域有关奖项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形式为原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奖项名称。多份证明材料应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五)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八、 受理事宜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2022年4月29日 9:00--2022年5月16日 18:00。

(三)申报方式

本次资助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1001440300,建议使用谷歌、360(极速模式)、火狐等浏览器软件。

登录申报系统后,选择办理情形“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登录广东政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分别选择“深圳市”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找到“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申报”,或者直接搜索“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申报”,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第七条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分别上传。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670184 13480726201。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7017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九、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 办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含

必要的实地考察评价)——协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资助方案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市市场监管局审定——财政资金预算申请和资金拨付。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申请人名称与其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资助申请审核结果及办理资金发放,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市市场监管局在对资助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过程中,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善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材料补正须在指定时限内严格按照审核提示要求完成,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3.申请人提交资助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本资助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资助专项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按通知要求办理。

十一、 合规提示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

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它财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在审计或核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受资助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申请资助时必须作出合规承诺(在申报系统中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