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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疾险的个人自付部分是指参保人住院,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费用,经过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2023年深圳推出“重疾险”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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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什么是个人自付?

深圳重疾险的个人自付部分是指参保人住院,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费用,经过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包括以下情况:

不符合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时间段的部分;

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金支付过的部分:

未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市内、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

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因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金额而需个人承担的部分:

因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减半支付后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

2022深圳重疾险参保指南

深圳重疾险能保障范围

2022年深圳重疾险参保后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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