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手续
(一)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社保经办窗口信息可以点此查看:网点地图,地图打不开无法查询时,可以通过“深圳社保公众号—社保业务预约”里查看各社保服务大厅信息。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结算申请表(一式一份;表格上优先填写死者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养老金银行账户或死者其他银行账户,死者银行账户全注销的,可填写死者遗属银行账户);
2.死者的身份证件、户口本、死亡证明(无法提供的,可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死者死亡信息,填写《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3.申请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4.死者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未核准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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