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区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申报入口
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已在我区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使用家长或学生账号密码登录),在罗湖区教育教育局(督导室)的“行政给付”栏目“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3007546575P4440502006001)”进行申报。
申报开始前,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港澳籍学生务必到我市公证机构办理亲子公证,学生本人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则无需提供亲子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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