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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公积金专办员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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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 2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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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办员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办理专办员信息变更业务,变更“姓名”及“证件号码”须到柜面办理,办理所需材料见正文。

办理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二、专办员身份证件

1.专办员本人办理的,验专办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留档。

2.单位专办员新增其他专办员的,须同时提供新增专办员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1.证明资料验原件。

2.变更姓名、证件号码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证件号码变更证明材料。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已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申请人无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查询到户口簿的,或省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原件。

四、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收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公证书已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申请人无须提供材料原件,无法查询到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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