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及关联专办员时,申请表填写的单位账户应为该单位的一级账户)
2、专办员身份证件
(1.专办员本人办理的,验专办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留档。 2.单位专办员新增其他专办员的,须同时提供新增专办员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07701304),通过“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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