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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盐田区属国有企业租金减免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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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8 16: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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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两类市场主体予以支持:一是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二是对民办幼儿园,免除3个月租金。

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两类市场主体予以支持:一是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二是对民办幼儿园,免除3个月租金。

二、责任单位

区国资局、区城建集团、深沙保集团、沙商贸公司、区国投公司。

三、适用对象

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的物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民办幼儿园(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

四、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未在此期间内申报的,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五、执行标准

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1月至3月租金、再减半收取4月至6月租金;对民办幼儿园,根据租赁合同期限,可在2022年1-6月间任选3个月免租。

六、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

关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审核认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进行审核认定。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1.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月缴交明细表(2021年12月);

4.2021年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主表;

5.审核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

(三)民办幼儿园

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及咨询时间

区国资局:0755-22321518

区城建集团:0755-25351413

深沙保集团:0755-25260113

沙商贸公司:0755-25551631

区国投公司:0755-25558288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下载:

附件: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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