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加盖相应印章。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确认表
加盖单位公章 。
三、专办员身份证件
四、企业纳税申报表或单位情况说明
1.因单位亏损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提交企业纳税申报表
(1)我中心已实现企业纳税申报信息数据共享,企业须在微信进行授权。操作流程为:公司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我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点击“立即办-授权助手”进入涉税数据授权查询,业务类型选择“企业纳税申报信息”,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同意授权的,系统生成授权二维码,用户扫描进入纳税人钱包小程序进行授权;企业未授权的,无法进行纳税信息查询。
(2)柜面可查询企业纳税申报信息的,无须提供该材料原件;无法查询到企业纳税申报信息的,单位可提供近两年企业纳税申报表(须加盖税务局印章)纸质版作为办事材料(其中民营企业为近一年纳税申报表)。
2.因疫情影响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提交单位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五、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单位公积金】可获疫情期间单位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指南、办理入口等单位公积金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