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对象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2022年疫情期社保费缓缴?
答:包括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用人单位申请2022年疫情期社保费缓缴,如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的,其中一个地址被封控,以哪个地址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答:对于入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有“入驻”两个字的),用人单位提供由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在住所实际经营证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社保费缓缴。
缓缴条件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三项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1.申请时没有注销或停业,参保状态正常;
2.承诺缓缴期满前缴清三项社保费。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缓缴政策。
施工单位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的,不适用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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