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失业金。
领取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要停领情形
领取失业金后,若出现以下停领情形之一的,将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保险金停领手续。
重新再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若您在领取期间出现上述停领情形未主动停领,社保机构核查发现后将主动停发您的失业保险待遇,有多领待遇的,将按法定程序予以告知并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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