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政策条款】
封控管控区内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及孤儿、孕妇、失独老人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困难资助。
【条款说明】
1.申请人:居住在福田区封控管控区内8天及以上的孕妇;居住在福田区封控管控区内8天及以上的我区在册失独老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及孤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申请人需纳入本区域人口登记“白名单”。
2.本政策中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防范区)的认定,以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发布的通告为准。个别小区、楼栋因突发情况由街道、社区实施紧急管控的,可参照执行。
3.本政策涉及对象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
5.具有以上多重身份的,仅选择一类申请,不得重复享受。
6.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由慈善资金保障,依申请享受。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申请表 | 原件打印(模板见附件6),正楷字填写,审核单位需盖章 | 序号1材料为基本材料,序号2—6材料根据实际提供。领取人非申请人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2 | 孕妇:医学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3 | 失独老人:福田区在册计生证明或社区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4 | 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福田区在册低保证、低保边缘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5 | 困境儿童及孤儿:福田区在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6 | 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福田区在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审核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由区慈善会给予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大力度支持”的限制。
【咨询电话】
园岭街道办25320106 南园街道办83627203 福田街道办83803410
沙头街道办83300549 梅林街道办83103311 华富街道办83257933
香蜜湖街道办83710867 莲花街道办83079083 华强北街道办82586623
福保街道办83834488。
区民政局8292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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