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填报
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
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
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其他情况
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填报流程
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
点击此处可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
第一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后,在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二步:专项附加扣除类型
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
第四步:添加子女信息
对于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子女,可暂时使用“医学出生证明”采集身份证件信息,在为子女办理户口登记后,请及时更新子女身份证件信息。
第五步:设置扣除比例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六步:申报方式
个人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若指定了扣缴义务人,则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综合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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