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独生子女加分
按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起,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家长计生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
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租房材料
关于租房材料的要求(满足一点即可)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
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1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后,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房屋租赁信息》:
须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3.居住信息登记:
使用父母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模板见附件)、非深圳户籍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i深圳APP”下载)、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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