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信息》:须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房屋租赁信息
《房屋租赁信息》:
须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
(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居住信息登记
“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住户协助申报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下拉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第二步:选择申报角色,住户选择『我是住户,协助申报本人及同住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三步:点击『申报入住』
第四步:核对房屋信息,点击『下一步』,新增住户个人信息,完成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华】可获取龙华区最新学位申请材料提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最新消息及申请指南、房屋锁定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