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账时间
资金到账说明:
1.本业务申请提交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
2.提取资金到账前,请勿注销公积金联名卡,若到账前已注销联名卡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或银行自助终端机重新关联联名卡;
3.提取到账金额为结算日账户余额(本金)和利息之和,可通过我中心在线办理入口、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及i深圳App等渠道查询。
申请条件
办理条件:
1.职工有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可直接办理。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若本市社会保险停缴已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停缴未满三个月或仍正常缴存的,不得申请本业务;
3.职工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封存未满六个月的,不得申请本业务;
4.若职工存在异地转入资金的,须同时满足自异地转入资金入账起达6个月,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5.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i深圳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在线办理入口、“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此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入口、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