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在省外多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将收取报销材料等医保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而审核医疗费用、支付报销费用仍由深圳医疗保险部门负责,以保证审核报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异地就医
参保人到网点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的话,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报销的钱能到账?
答:材料齐全的或材料补正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销,对报销情况复杂或特殊情况下,可延期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报销,并在作出审核报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对于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数额较大、涉嫌做假或者申报内容需要甄别的情况,需进行函调或者现场核实,时限为截止查证之日的60天内。
(受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影响,医疗费用审核报销业务的办理时间将延长,请耐心等待。)
报销材料
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前往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市外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及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以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以下资料前往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
(一)门诊费用报销资料:
1.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医院收费收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银行账户(默认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
2.补充材料
使用医保目录中有限用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需提供临床诊断证明、检查和化验报告单等材料,可由参保人或被委托人提交材料时提供或经医保审核部门发出补充材料通知后由参保人或被委托人补充提供。
(二)住院费用报销资料:
1.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原始收费收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5)银行账户(默认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
2.补充材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受伤经过确认书(意外伤害时提供);
(2)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外院购药(治疗、检查)证明;
(3)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国产/进口)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可获异地就医备案入口/就医备案申报流程及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