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属于特殊家庭或者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系统具体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
住房保障服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sz.gov.cn)
申请流程:
1.点击申请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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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申请类别: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点击“下一步”。
3.阅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指引,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指引内容”方框,进入填报页面;
4.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
5.申请人特殊情况填写:
当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丧偶”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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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相关的申请人信息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6.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号为必填项);
若申请人配偶有特殊情况,需填写以下特殊情况信息:
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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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填写完毕之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7.申请人(配偶)父母: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号为必填项);若需要填写主申请人父母信息,请点击“添加主申请人的父母”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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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要填写主申请人的配偶父母信息,请点击“添加主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按钮。
若需要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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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配偶)父母相关信息填写完成之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家
8.进入庭经济状况填写页面,填写所有家庭收入财产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房产、机动车辆、银行资产、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资产、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它财产、不计入情况等信息填写完整。
9.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信息页面,在确认信息页面可以点击“查阅申报材料”。
在相关附件查看功能,可以进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财产信息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文书的下载或是直接打开查看,确认填报的信息是否有误。
10.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约页面,系统弹出本月可以预约次数的提示框,点击“确定”,即可进行预约。
11.选择需要预约的日期,点击“预约”按钮之后,系统弹当天时段可以预约的号,点击各时段中的“预约”操作按钮进行预约,系统弹出提示对话框,然后点击“确认”操作按钮完成预约。
12.完成预约之后可点击“查看(打印)已填报信息”按钮打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及承诺和授权书。也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主页面。
补充说明:完成填报及预约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
申请人可自行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打印)已填报信息;取消预约;重新获取预约短信;取消申请。
(1)修改申请信息:点击“修改申请信息”按钮,申请人可以进行信息变更操作。
(2)查看(打印)已填报信息:点击“查看(打印)已填报信息”按钮,可以进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及承诺和授权书的查看和打印。
(3)查看(打印)已填报信息:点击“查看(打印)已填报信息”可打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及承诺和授权书,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主页面。
(4)取消预约:申请人可点击“取消预约”按钮并点击“确定”取消预约,取消预约后可修改申请信息并重新申请预约,但同一个月内预约次数不能够超过 3 次。
重新获取预约短信:申请人可点击“重新获取预约短信”按钮重新获取预约短信。
(5)取消申请:申请人可点击“取消申请”按钮并点击“确定”取消此次申请,取消申请之后可重新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轮候申请入口及备案回执号查询入口、轮候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