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区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扫描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系统申请流程图解
申请入口:
住房保障服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sz.gov.cn)
申请流程:
1.点击申请轮候。
2.选择申请类别: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点击“下一步”。
3.阅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指引,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指引内容”方框,进入填报页面;
4.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
当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填写完相关的申请人信息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5.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号为必填项);
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填写完毕之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6.申请人(配偶)父母: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号为必填项);若需要填写主申请人父母信息,请点击“添加主申请人的父母”按钮。
若需要填写主申请人的配偶父母信息,请点击“添加主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按钮。
若需要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父母相关信息填写完成之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页面。
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约页面。
选择需要预约的日期,点击“预约”按钮之后点击“确认”按钮既可以完成预约。
完成预约之后可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也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主页面。
完成填报及预约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自行操作:
1、查看已填报信息:点击“查看已填报信息”按钮
2、打印申请表:点击“打印申请表”可打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主页面。
3、取消预约:用户可点击“取消预约”按钮并点击“确定”取消预约,取消预约后可修改申请信息并重新申请预约,但同一月内同一预约方式的预约次数不能够超过 3 次。
4、重新获取预约短信:用户可点击“重新获取预约短信”按钮重新获取预约短信。
5、取消申请:用户可点击“取消申请”按钮并点击“确定”方可取消此次申请,取消申请之后可重新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轮候申请入口及备案回执号查询入口、轮候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