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深户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租房证明: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
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非深户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租房证明: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
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注意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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