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申办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申办材料
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条件的人员申办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应当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上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籍已注销人员提供当前有效中国护照)。
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条件的人员申办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应当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后,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核验:
(一)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二)获得的最高学历的验证证明;
(三)国(境)外院校、科研机构的访问邀请函或者证明信;
(四)访问期间的项目成果及已发表的课题论文摘要;
(五)访问期间的护照及签证页(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访问人员提供访问期间的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页);
(六)申请人身份证件(户籍已注销人员提供当前有效中国护照)。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深圳在职人才入户、应届生入户等各类入户申报入口以及申报指南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