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为:
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167元)的3倍,即27501元
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具体缴费标准
一、深圳户籍(基本+地补)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6%+1%;个人缴纳:8%
合计:25%
2、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7501元,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
二、非深圳户籍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合计:24%
2、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7501元,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链接: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615619.html
养老保险问答
在不同地方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向缴费地申请清退养老保险关系。
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在不同省份间重复参保的,应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再由转入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在广东省内重复参保的,先确定需清退的养老保险缴费,并向需清退的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重复缴费退费,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理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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