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差额
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差额
2024年12月起,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由【3523元-26421元】调整为【4492元-27501元】,由于这个新的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对于因延后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而产生的2024年7月至11月养老保险费差额,缴纳方式安排如下(来源深圳税务咨询):
企业职工:
(一)补缴方式
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操作补缴费用。在2025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或者缴纳:
1、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首页-->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2、@深税:关注“深圳税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深税】,跳转“@深税”小程序首页,在【业务办理】-->【社保】-【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3、单位客户端: 客户端功能菜单-->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
系统将产生需要结算补差的数据,用人单位核实确定申报后即可完成清缴。
为已离职人员补缴的,需要预约去办税服务大厅,由于不同的税局同一个业务的预约办理要求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预约界面的提示进行预约。如无法自行判断,目前区分局也开通了对应12366线路,建议可拨打12366转分局咨询一下对应的区局。
(二)补缴时间
此次补差涉及所属期为2024年7月到11月。按省里规定,原则上要求企业应及时缴费,困难企业可分期分批筹集资金,在2025年6月底前将差额部分缴纳到位,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职工离职无法办理差额补差的,用人单位可先为在职在岗人员补差。已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职工,职工本人要求补差差额部分(职工可以选择不补),原用人单位必须配合完成补差。补差申请由用人单位发起,缴费资金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离职职工与原用人单位需做好沟通。
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人员:
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补缴,即使不补缴也不会影响缴费记录。
如需补缴,在2025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后,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费,主动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报渠道在【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功能模块进行缴费。深圳市税务局对此不开展批扣。
2024年7-11月中途有离职再就业的职工:
2024年7-11月中途离职、现在已经入职新公司了,参保关系已经在新公司了,前面一家公司的养老保险差额可以选择补缴、也可以选择不补缴,补缴的话是由公司补缴。
备注:上述内容来源官方发布的内容和小编咨询深圳税务得到的回复,如有变化以最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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