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时间
公租房提交轮候申请后,需要进行审核,审核后纳入轮候数据库,审核需要几个月到一年时间不等,过往部分示例如下:
深圳住房保障署2021年7月19日公示了一批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受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021年6月9日公示了一批,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11月26日公示了一批,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审核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二)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五)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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