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
深圳公租房已经轮候、选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按规定退出轮候库,如果退租后想要再次申请公租房则要从轮候申请开始。
主动退租要求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退租,逾期未退租的,配租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一)因户籍迁出本市、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二)因购买、继承、赠与等原因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
(三)租赁合同期届满后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退房的;
(四)因违规违约行为应当解除租赁合同的;
(五)其他依法依约应当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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