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同时符合文中所述三个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是哪三个快点击正文了解详情吧!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证明怎么开?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怎么理解?具体是什么证明条件和材料?
答:要看用人单位是否为您做了“非自愿离职”的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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