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入业务”是指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深圳,即职工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账户。
有关问答
问: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深圳继续缴存后,可否提取公积金?
答:可提取,但职工异地缴存的时间不计入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可提取月。
举例说明
邓小姐2018年在B市毕业后选择在当地工作,并缴存公积金满一年。2019年,邓小姐来深发展,公积金账户也从B市转入深圳并缴存公积金满10个月。
按照相关规定,邓小姐可以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但在B市缴存的12个月份不计入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可提取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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