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住房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材料说明:
纯公贷: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均无法提供的可以由柜员查询获取。
组合贷: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均无法提供的可由柜员查询获取。
商业贷款: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商转公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适用于商转公抵押贷款原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无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还款明细
材料说明:还款明细内容包括还款人姓名、贷款金额、提前还贷金额等。
5、配偶身份证件
材料说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或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6、结婚证
材料说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或者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7、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8、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
材料说明:职工与非家庭成员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若从职工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无法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则须由能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柜台进行书面授权。
点此还可查看:提前还贷提取申办条件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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