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已深圳市住签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订《取协议》的职工。
2、在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
办理材料
在深圳办理公积金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所需的申请材料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件
材料说明:验原件。
1.大陆居民使用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开户时使用的证件。
2.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士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已登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作为辅助证件的,可以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其余外国人士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3)配偶办理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的,无需提供结婚证;
(4)配偶办理终止还贷委托提取的,且未共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需提供结婚证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材料说明:
办理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提前还贷提取业务的:还贷信息属于配偶的,个人授权、承诺书上须配偶签字。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在公众号菜单栏点击【立即办】—【预约】,然后选择【预约申请】——选择“终还贷委托提止取协议”以及办理网点与办理时间,填写手机号码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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