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在有效期内(三年以内)。
(2)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3)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4)我中心已停止受理邮寄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申请人可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在线办理。
(5)部分办事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若业务办理时未能查询到电子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公积金购房提取预约入口、购房新房提取办理条件、购房提取办理指南、预约办理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