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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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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18: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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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先进服企认定菜单下,点击“申报项目”按钮,打开先进服企认定申报书,进行填报并提交,详见正文。

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先进服企认定菜单下,点击“申报项目”按钮,打开先进服企认定申报书,进行填报并提交;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上年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设立的企业可免交)、专项财务审计报告(需附经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上年度营业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及占总收入比重、离岸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及占总收入比重、收入明细、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证明;

(四)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论述,包括提供服务及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采用先进技术和开展研发活动情况、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主要客户及其对企业增值服务的评价等;

(五)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证明(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35%以上的票据)、在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总和占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加盖公章);

(七)企业员工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

(八)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

(九)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客户评价证明等)(加盖公章);

(十)企业可提供有关国家组织认证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如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认定证书、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认定证书、IT服务管理认定证书等)(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