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体户转集体户需要准备《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等此阿里哦啊,详见正文。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的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其他材料
1、迁入单位集体户
①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迁入现单位集体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学生户口市内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可由学生本人前来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2、迁入派出所人才专户
①自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3、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提交基础材料即可。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需提供复印件,均按A4纸规格 竖向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集体户】可获深圳集体户转移/入户等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