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优秀场景申报材料可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1年)》(点击打开链接)编写;示范工厂申报方向参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1年)》(点击打开链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主体需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中二选一进行申报。
(三)申报主体请于2021年11月17日前在线上填报申请书,并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将2份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深圳市民中心C区3138室(新兴产业处)。
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