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对象为2021年10月29日18:00前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计生困难对象。
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1年10月29日18:00前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计生困难对象。在册轮候家庭名单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注:
1.认租家庭是否为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或计生困难对象,最终以证件颁发部门(我市民政部门、残联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核查结果为准。
2.于2021年10月29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坪山区的在册轮候家庭,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坪山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认租家庭在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二序位为坪山户籍在册轮候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及计生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家庭,在户籍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完毕后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认租家庭在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