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家庭)。
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家庭)。
注意:
1.户籍信息以10月29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为准。
2.户籍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及时在轮候册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