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申请
签注说明
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多次签注: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申请;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申请。
2、赴澳门就学,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年;赴澳门就业,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申请。对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按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申请,持证人在澳门逗留期限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3、持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港澳签注或持有非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已在我市申请过赴港澳签注再次申请港澳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在境外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重要提示
(一)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受理。
(二)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受理。
(三)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申请赴澳门个人游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受理。
(四)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证件遗失或者失效,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
(六)在香港或者澳门证件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中旅或者澳门中旅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港澳通行证预约入口、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签注指南及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