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抵押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或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提交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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