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6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有户籍在宝安区的人员、在宝安区居住并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人员,详见正文。
认定范围
(一)宝安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特区居住证》且住在宝安的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四)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人员;
(五)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六)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参加认定: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上面试科目和学段一致。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是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的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3.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 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参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和学科一致。